學生活動組簡介

(1) 推行學生活動的目的

1.1 實施全人教育,寓學習於活動,發掘及推展學生潛能。

1.2 透過活動,幫助學生善用餘暇。

1.3 增進同學間和師生間的認識和了解,並增強學生對學校的歸屬感。

1.4 提供平等機會,讓學生培養和發展興趣。

1.5 提供機會令學生發揮所長,使其獲得成功感,加強其自信心及自尊。

1.6 幫助學生發展他們的智力和體能,增進他們的課外知識和技能。

1.7 提供機會提高學生的策劃和組織能力,培養他們的領導才能。

1.8 提高學生對社會事物的認識和服務精神。

1.9 使學生的學校生活更愉快,並以減少其參與外界不良活動之機會。

(2) 學生活動的種類

2.1 全校性大型活動:學校旅行、聖誕聯歡等

2.2 學會活動:藝術學會、興趣小組、制服隊伍、體育小組、宗教小組

2.3 午間活動 ﹕午飯時間後半小時會推行活動,例如班際比賽

2.4 校外活動:學界比賽, 校際比賽

2.5 試後活動

2.6 暑期活動

(3) 學生參與學生活動的規則

3.1 中一中五學生:每年必須參加最少一個學會,並以不超過三項為限。

3.1  中一中五學生: 學生亦可以參加不超過兩個服務組別。學會及服務生總數以四個為限。

中六學生:可以參加一個學會,但不能擔任任何組別、學會的幹事。

3.2 未得校方准許,學生不得隨意轉會或退會。

3.3 學生參與學生活動時應服從導師的指導。

3.4 學生回校參加學生活動,必須穿著整齊校服或體育服(如有需要,可帶體育     服裝回校更換)。

3.5 學生參與學生活動時應抱正確態度,包括守紀律、守時、負責任、愛惜公物及積極參與等。

3.6 學生必須出席學會常規性活動如集會或當值,若有要事不能出席,須在當日午膳前向該組負責老師請假。無故缺席或行為態度惡劣者,得依校規予以紀律處分。其後仍不改善,校方可作處分,並通知家長。而該生所參與之活動亦不會列於其個人檔案及上成績表上。

3.7 熱心參與活動之學生可獲表揚或獎勵。